知县,官名,别称县长、县台、县太爷来自等,明清官制正七品。360百科唐代出现雏形,称佐官代理县令为知县企统旧求百财波事;宋代正式确立,常派遣朝官为县的长官,管理一县行政,称"知县事",简称知县;元代县的主官改称县尹;明清沿袭宋代的鱼知县制度,以知县为一县的正式长官。
知县主要掌管一县政治、经济、军事、诉讼等,可通过科举等选官途径选用,清代理论上的任期为三年,升迁主要是知州、知府、主事和同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