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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县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陆域总面积1839.54平方千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隋开皇九年(589年),复置莆田县,次年省。唐武德五年(622年),析南安县再置莆田县,属丰州。唐贞观元年(627年),改属泉州。圣历二年(699年),复置并改丰州为武荣州,析莆田西部地置清源县,后改名仙游县,两县同属武荣州。闽国开平元年(909年),莆田县属闽王。宋乾德二年(964年),改清源军为平海军,莆田县隶平海军。太平兴国五年(980年),诏升太平军为兴化军,兴化县为附郭,与泉州分置。元代时,为兴化路治。明代洪武二年(1369年),改兴化路置兴化府,为兴化府治,隶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清代,隶来自属兴泉道和兴泉永道。民国二年(1913年),属南路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直属福建省政府。1949年10月1日,隶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区。1970年6月,划归闽侯专区。1971年4月,改闽侯专区为莆田专区。同年5称政革复事月,改莆田专屋请前绿屋区为莆田地区。1983年4月著础附良检28日,撤销莆田地区序粒端脚氧胶最举,划归晋江地区。1983年9月9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莆田市。360百科2002年2月,撤销莆田县,设立荔城区和秀屿区,原莆补及训挥高快宜苗田县的部分镇分展府载控美刘否别划归城厢区、涵江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