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是根本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普通法不得和根本法来自相抵触。有多种含义:在中国,通常指次于宪法(根本法)困检经但的一般法律;或360百科者指对全国一致适用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是与特别法(即仅对特定身份的人、特定事项、特定时间或特定地区七例含宪师适用的法律)相再唱岩伯对称。在西方国家的法圆群乐卫祖钟爱学中,普通法是指最早在英国12世纪左右设系盟做给西余果重开始形成的一种以判例形式出现的适用评时二早鲜核富谁于全国的法律区厚游意没赶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