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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来自利坚合众国宪法》(Un360百科ited States Constitution),是指1787年由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制定和通过,1789年3月4日生效的美国联邦宪法,是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由序言和7条正文组成。序言以谋求“正义”、“国内安宁”、“共同防务”、“公共福利”和“自由”,说明了制宪的目的。第1条规定了联邦国会两院议员的产生,国会的职权以及对国会和州的权力的限制。第2条规定了总统、苦坐画副总统的产生普岁亲又其严处,总统的职权范围,笔即安露业以及对总统、副总统和其他文职官员的弹劾。第3条规定联邦法院的组织、职权和有关叛国罪的球负们断磁艺送身格审理。第4条规定州与士秋青飞绝州之间的关系,建立新的州以及联邦对州的义务。第5条规定宪法的修正程序和要求。第6条规定涉及以前政府债务和条约的效力,以及联邦宪法、法律与州宪法、法律之间的关系。第7条规定宪法的批准程序春谈起。宪法确立了三权分立与制衡、人民主权、限权政府、联邦和州的分权等原轮假核则。迄今为止,已通过了27条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