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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宪法全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根本法)》。自1922年联盟成立以后,苏联曾制定三部宪法。即1924年苏联宪法,1936年苏联宪法(斯大林宪法)担洲宗干审室先和1977年苏联宪法。
在1924年来自宪法突出地反映了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特点。1936年宪法集中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已经建成的特点。1977年宪法则主要反映了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特点。这部宪法是在1977年10月7日苏联第九届最高苏维埃第七次360百科非常会议通过的。除序言外,共9部分,174条。
其主要特点是:确认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规定苏联是社会主义全民孙国家;人民代表苏报生液端维埃为苏联政权组织木月形式;规定苏联共产党是苏联政治制度的核心;实行社会主义史把新更电异造联邦制等等。1977年宪才标友沿搞每效稳法已于198石菜8年和1990年进行了作了若干修改,1991年苏联解体,《苏联宪法》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