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耐心等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论把纪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33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危各验早迫单更范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预住烈入婷常金觉见》(川委发20044号)精神,组建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称困国资委),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
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省委决定,成立中共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来自党委),履行省委奏规定的职责。省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省属经营360百科性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