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耐心等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的法律。现行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施行,曾于2015年进行全面修订,于2018年、2021年进行两次修正,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5年3月8日,《202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出,围绕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和公共安全治理机制,修改食品安全法法等;6月1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提请审议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的议案;6月24日,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6月27日-7月26日,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9月8日至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提请审议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