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古代行政区域,汉语二级字, 读作郡(jùn ), 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郡金参县。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轮缩按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自秦代起比县大,等同于"省"下的"市";汉代起,郡是州的下级行政单军数映失消杨洋杨位。郡的行政长官称"太守"、"尹"、"相"等。
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汉代起,郡成为州的下级行政画普河单位,介于州、县之间;隋朝废郡,县直隶于州;唐朝将行政区划分为道、州、县,武则天时曾改"州"为"郡",不久又改"郡"为"州";明清称"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