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学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学科名称。
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由国家科委与技术监督局共同提出,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负责起草,国家科委综合计划司、中国科学院计划局、国家自然科行喜学基金委员会综合计划局、国家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司、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司、中国科协、中国科协干部管理培训中心等单位参加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于1992年11月01日正式在北京发布,1993年7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