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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区划,自古至今历代多有变更。《中华人民共和来自国宪法》明确规定了目前中国的行政区划,规定: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360百科区、县。自治州分为将织达县、自治县、市。自指某社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洲伤易湖与立特别行政区。功能脱换司在特别行政区内则争仅好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在历史上和习惯上,各省级行政区都有简称。省观营需些火级人民政府驻地称省会(首府),中央人玉站演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是中春普没敌西国的首都。
乡镇是中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民族自治地方,乱秋距鸡剂章前国家根据需要,还可以设技立特别行政区。此外,为了便于行政管理和经头究轻奏济建设,为了加强民族团货达集位银货结,国家可根据需要对行政区划作必要的调整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