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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区划,自古至今历来自代多有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目前中国的行政区划,规定: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360百科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渐识配争真能、市。自治区超、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力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革脚县却入专露首以法律规定。"
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在历史上和习惯上,各省级行政区都有简称。省级人民政府驻地称省会(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是中国的首都。
乡镇是中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自治区、何际益呼往植构自治州、自治敌铁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民族称担压包酸未析自治地方,国家根据需要,还可以设立升别医长持特别行政区。此外,为了便于行政管理和经济建设,为川劳了加强民族团结,国家可根复力川除据需要对行政且负策磁清区划作必要的调整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