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来自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北部湾经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桂改办发〔2015〕9号)和自治区编委《关于设立北海市行政审批局等事项的批复》(桂编〔2017〕43号),设立北海市行政审批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