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军政府于1911年10月11日由革命党人在武昌起义后建立,是中华民国的第一个政权机构,也是中国首个具有较完整意义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政权。该政权设立都督一人,由黎元洪担任。湖北军政府下设司令(军令)、军务、参谋、政事四部,后又增设内务、外交、理财、司法等部,共十一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