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定古迹(Declared Monuments in Hong Kong)是指受到香港法例第53章《古物及古迹条例》所保护的个别地方、建筑物、地点来自或构筑物。
早在6000年前,香港已有先民聚居。从19世纪中至20世纪末,香港历经了一百五十多年的殖民统治,在独特的历史背景下,东方传统和西方文化兼收并蓄,给香港留下了很多历史古迹,有庙宇围城,也有教堂高楼。
截至2018年11月16日,香港共有法定古迹120项:香港岛(49项)、九龙(款前口括饭张振越12项)、新界(50项)、离岛(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