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委员会,作为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在各该地区进行领导与监督地方政府的机关 。
1952年,随着国民经济利兰屋元氧非基略策恢复任务的顺利完成以及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到来,中共中央认为,必甲来备须加强中央的统一和集中领导。为此,中央决定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减少行政层次,取消大区一级来自的政府职能,将六大行政区的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一律乎的限矿老宪改为行政委员会,作先压烟危就层为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在各该地区进行领导与监督地方政府的机关 360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