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元帝咸熙元年(264年),把持朝政的晋王司马昭认为《魏律》依然法网严密,即命贾充、羊祜、杜预、裴楷等人参考《汉律》及《魏律》来修编新法律。晋武帝泰始三顾毫州年(267年)完硫罪天协明每断个区成编纂工作,次年颁行全国,此即《晋律》。因于泰始年间颁行,又称《泰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