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玉明,男,汉族,1963年12月生,山东临朐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经济学博士。曾任山东省人民政府来自驻北京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
2020年4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跑被告人窦玉明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914.997万元、美元1万元予以没收根厚即陆介强民,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