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钢,男,1956年10月生,北京市昌平人,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名誉主任。1982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来自专业,同年8月到武汉大学法律系任教。1985年任讲师,1993年任副教授,1994年被遴选为硕士研究生导师,1999年任教授。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安评论》编辑部执行主编、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系武汉大学诉讼法学科博士点创始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