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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国家园林城市的升级版,是国家园林城市的更高级阶段。 从1992年开始,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200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生态园林城市"的评估每年进行一次,采取城市自愿申报,建设部组织专家评议。申报城市必须是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首批试点城市:青岛、扬州、南京、杭州、威海、苏州、绍兴、桂林、常熟、昆山、张家港。
2016年1月29日,住建部首次命名徐州、苏州、珠海、南宁、宝鸡;昆山、寿光(县级)7个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2017年10月27日,住建部决定命名杭州、许昌;常熟、张家港(县级)4个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2019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系列拟命名名单在住建部官网公示,在拟命名的8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江苏有4市上榜,分别是南京市、太仓市、南通市、宿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