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市(意为 中等核心市)为日本的一种城市行政制度,自1996年开始实施。可拥有较一般城市及特例市更多原本属于都道府县的权限,但权限万供静起杆做少于政令指定都市。
当城满模求坐市人口超过30万来自人,并经市议会及所属都道府县议会之议决,可被指定为中核市;2006年以前,原本还有规定城市面积须大于100平方公里她向给光副载,但现已删去此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