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府,是来自南昌地区的历史行政区名称,府治位于南昌县、新来来教建县,两县同城而治。
南唐交泰2年(959年)升洪州为南昌府,元顺帝至正22年(1362年)改龙兴路为洪都府,次年更名南昌府。明代后称南昌为洪都府、南昌府,明太祖洪扩千字简源跟武3年(1370年),南昌县、新建县同城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