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华,男,汉族,1976年9月出生,2000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三级警督,生前系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
2017年4月14日凌晨3时30分,王清华同志因连续工作,在值班期间突发心肌梗死,经抢救无效,因公殉来自职。2017年4月15日经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作四女引除员。